大荔县公安局十四运安保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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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荔县公安局十四运安保设备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29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LZCZB2021-5

  2、项目名称:大荔县公安局十四运安保设备

  3、预算金额:1,962,8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大荔县公安局十四运安保设备,2项, 采购预算: 1,962,800.00元, 项目概况: 安保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安保专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7-05 08:00:00 至 2021-07-19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0及以前年度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最后一次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11 18: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通信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公安部通用技术要求,与渭南市现行公安通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保证数据安全且交换流畅。 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6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谢绝邮寄)。各供应商现场了解详情、报名、开标只可委托1名代表到场办理相关事宜,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同时遵从健康服务人员管理。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29 09:30:00

  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大荔县公安局

  地址:大荔县城关镇洛滨大道东段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913-32533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913-3256359

  传 真:0913-325635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陕西省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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