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南安检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JD-2012-007
1. 招标条件
郑州南安检系统项目,招标人为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安检系统设备。
3. 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交钥匙工程价(含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包含设备、备品备件、运输、验收、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垃圾清运、设计联络、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人工、专用工具及仪器和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部分:
(1)货物的出厂价(含增值税及其他税费);
(2)标准附件、随机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费用;
(3)货物预验收、安装、调试、终验收、培训等费用;
(4)货物运至项目现场的运输费、保险费、卸货和二次转运等伴随货物交运的费用;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卖方)应履行义务的费用。
上述(1)~(5)项构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4. 投标人资格要求(1)通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相类似质量认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关键设备(双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仪)检测报告的检测结论必须涵盖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208.1-2018》《 GB 15208.2-2018》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R 755-2020》。
投标人单位名称需与双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仪检测报告中的受检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生产、销售。(5)投标人须为双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仪的制造商,所供应的其他设备可进行外购;(6)设备在出厂验收期间或设备进场后,招标人有权对为本工程所供双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仪设备等进行检测,由招标人监督投标人送至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检测项目不少于本招标文件中技术条件书所列条款。若检测结果出现不合格项,则认为为本项目所供该类型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投标人应免费给与更换,并不能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在更换后的产品中,招标人将按上述方式再次进行检测,直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合格为止。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
1)无条件配合抽检工作,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若由于提供不合格产品引起的一切后果(如工期延误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近5年(2016年-至今)应至少具有2个制造及销售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业绩以合同个数为准,其中至少有一个合同单项金额400万以上的,所提供业绩中双源双视角X射线安全检查仪型号与本次招标型号相同),并提供主要业绩清单,投标人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设备内容及清单页等)作为证明资料,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201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
(9)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10)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11)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证明,以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资料作为证明材料。
(12)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
(1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时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①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4日起至2021年6月9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采购文件。标书款发票请务必选择电子发票,投标人可在中国通用招标网系统中查询并打印(纸质发票目前无法前往通用技术大厦领取)。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联系电话: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标书室(咨询招标文件发票问题):010-63348281,联系人:杜庆;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在售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提交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申请成功。国铁平台注册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招标文件售价:RMB5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6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房间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 |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2室 |
邮 编:100055 |
联 系 人:陈瑜、张玲玲 |
电 话:010-63348647/8644 |
传 真:010-63348646 |
电子邮件: chenyu@itc.genertec.com.cn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
账 号:323364110637 |
行 号:104100004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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