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安局自动化移液工作站进口产品公示

警用招标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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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六盘水市公安局自动化移液工作站 项目编号: RTH20210604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自动化移液工作站1台 金额: 750,000 产品用途: 刑侦检验使用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PPP项目: 否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1-06-04 至 2021-06-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进口理由: 国内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人刑侦检验使用要求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自动化移液工作站1台,国内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采购人刑侦检验使用要求,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采购的进口产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六盘水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人:潘若娟 联系电话:0858-8732691 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路西段2310号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瑞泰鸿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罗青 联系方式:0858-8766990 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德馨苑南门往德坞方向200米 3、财政部门 代理全称:六盘水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欧阳主任 联系方式:0858-8324301 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花渔洞

  五、附件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进口产品公示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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