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毒品(毛发)快速检测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警用招标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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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105251176997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毒品(毛发)快速检测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毒品(毛发)快速检测仪

  预算金额(元):100000

  数量:1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1 DT01 美国

  七、 申请理由: 拟采购的毒品(毛发)快速检测仪主要应用于微量、痕量毒品、人体涉毒、吸毒毛发的定性检验、分析。要求设备稳定、可靠、灵敏度高,经调查,国内产品无法达到公安检验分析的标准和要求,进口仪器符合公安毒品应用实战需求。特申请采购进口仪器。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家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郑遗凡 教授 浙江工业大学
陈雪帆 教授 浙江工业大学
王建 教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沈坚 副高 杭州市公安局
吕继雷 律师 六和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拟采购的毒品(毛发)快速检测仪主要应用于微量、痕量毒品、人体涉毒、吸毒毛发的定性检验、分析。要求设备稳定、可靠、灵敏度高,国内产品无法达到公安检验分析的要求。专家组建议采购进口仪器。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

  联系人: 徐柏杨

  联系电话:15700059087

  传真: /

  地址: 民生路66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毒品毛发快速检测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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