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警用招标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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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1051223454808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

  数量:1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品牌/厂家 产地
1 Merck 德国

  七、 申请理由: 拟采购进口试剂耗材主要用于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毛发污水、生物样品等检材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仪器检测分析使用。经前期充分市场调研和专家咨询意见,为了满足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检验分析质量要求,保证实验结果的稳控性以及检验鉴定报告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特此申请采购进口试剂耗材,具体种类品目见试剂耗材清单附件(共73种试剂、25种耗材)。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家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郑遗凡 教授 浙江工业大学
陈雪帆 教授 浙江工业大学
王建 教授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沈坚 副高 杭州市公安局
吕继雷 律师 六和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拟采购试剂耗材主要用于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毛发污水、生物样品等检材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仪器检测分析使用。鉴于国家毒品实验室已使用进口试剂耗材用于涉毒物品检材的检验分析,为了确保分中心检验结果与国家毒品实验室数据的可比性,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专家组建议采购进口试剂耗材。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国家毒品实验室浙江分中心(浙江省毒品技术中心)

  联系人: 徐柏杨

  联系电话:15700059087

  传真: /

  地址: 民生路66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试剂耗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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