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2022年购置电动小型消防车替换11辆燃油消防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招标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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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漷县镇2022年购置电动小型消防车替换11辆燃油消防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4号楼7层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09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2210200003541-XM001

  项目名称:漷县镇2022年购置电动小型消防车替换11辆燃油消防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01

漷县镇2022年购置电动小型消防车替换11辆燃油消防车项目

308

11辆

此次采购的电动小型消防车在满足相关车辆基本技术参数的基础上,必须是纯电动汽车,不得以油电混动或者燃油汽车为替代,电池续航里程不应低于80公里。同时,应满足:①电动小型消防车因具有高压细水雾功能,另需配备以手抬机动泵为动力源的消防水泵,出水扬程不低于25米。②车辆要随车配备直流水枪、消防水带(20米)、消防栓扳手、板斧、消防铲、腰斧、大力钳、灭火器(4kg)等器材和不少于2套的人员防护装备(含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防毒面罩等)。③车辆的水箱容量不应低于1.5吨,车辆额定载人不应低于2人。④车辆要装备爆闪警灯和喊话器,并喷涂专门消防外观标识。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28至2022-11-0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4号楼7层705室

  方式:

  现场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后楼一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11-0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后楼一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分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3、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兴北大街3号

  联系方式: 张成,80586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4号楼7层705室

  联系方式:王重义,010-8949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重义

  电 话:  010-8949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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