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车辆装备市场调研公告
各供应商:
为全面掌握消防车辆市场情况,切实做好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装备建设工作,合理制定消防车辆招标预算、技术需求、商务需求,大力推动云南消防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发展,我总队拟对部分消防车辆装备开展市场调研,邀请符合相关产品的供应商结合自身产品实际,积极参与调研,并按照下列要求反馈相关材料信息。
一、供应商资质
为确保反馈材料准确可靠,具备参考价值,反馈信息的各供应商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的资质要求。
二、调研范围
(一)消防车辆类(仅限国产底盘)
1.举高喷射消防车(举升高度20~35米)
2.城市主战车
(二)绳索救援类(仅限国产品牌)
1.山岳救援头盔
2.全身安全吊带(胸升一体设计)
3.自动制停式下降保护器
4.手式上升器
5.脚式上升器
6.游动止坠器
7.单向止坠器
8.势能吸收器
9.万向节
10.万向单滑轮
11.万向双滑轮
12.半静力绳(元/米)
13.动力绳(元/米)
14.防水绳包
15.防水个人装备包
16.O型主锁(铝合金材质及钢材质)
17.单滑轮、双滑轮
18.单向滑轮
19.大号分力板、中号分力板
20.成型扁带
21.散装扁带
22.钢缆锚点
23.强力扁带
24.短连接
25.过结滑轮
26.提拉套组
27.船型担架
28.转角保护器
三、市场调研信息反馈资料
(一)报价单。各供应商反馈的消防装备报价信息要真实准确,报价有效期应不少于1年。报价单信息应包括装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单价、交货时限,以及是否取得检测报告、等信息。报价单须加盖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供。
(二)技术资料。提供与报价单相对应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技术参数、图片或视频资料。以压缩包形式提供。
(三)认证公告及其他资料。报价产品已取得的检测报告等资料,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供。反馈的产品信息须尽可能详细全面,除上述资料外,产品其他相关信息资料可一并提供。
四、反馈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14时止,上述资料请以电子邮件方式(以公司名称命名邮件名称)发送至我总队装备信息公共邮箱ynxfzb119@163.com。其余方式不予受理。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总队车辆装备建设工作的支持。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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