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以水灭火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套消防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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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普宁市以水灭火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套消防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022HGG01002GD

  项目名称:普宁市以水灭火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套消防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普宁市以水灭火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套消防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1

普宁市以水灭火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套消防设备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4、其他:详细内容见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至 2022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段工信大楼12-13

  联系方式:0663-2222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联系方式:0663-3872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663-387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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