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同三站目录外器材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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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对同三站目录外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b.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c.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d.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同三站目录外器材装备采购

  2. 招标编号:Q-1-202112-142

  3. 招标限价:人民币29万元。超过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同三站目录外器材装备采购,具体详见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5. 项目建设周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完成供货验收

  6. 交付地点:青浦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2-01 -07 发布之日起至2022-01 -14 上述时间段内(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以下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人身份证。

  至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进行现场验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

  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领取书面招标文件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公告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gov.cn/loginx/)。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1-28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 5楼515室

  2、开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 5楼515室 。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及投标文件(全套盖章扫描版)电子文件一份并密封,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六、其他

  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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