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贡嘎县公安局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项目询价邀请

警用招标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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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邀请

  项目概况

  西藏贡嘎县公安局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项目的推荐供应商“无锡劲旅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晨明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成都绿欣电动车有限公司”应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QXK-XZZB-20220004;

  2.项目名称:西藏贡嘎县公安局电动移动警务室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27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貳拾柒萬柒仟元整);

  5.最高限价:27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貳拾柒萬柒仟元整);

  6.采购需求:电动移动警务室1台,具体详见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3月底完成供货验收;

  8.合同履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2019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包响应。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2月08日至2022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3.售价:¥ 200元/套(人民币大写:贰佰元,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来源: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2.公告地址: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无效。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府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贡嘎县公安局

  地 址:山南市贡嘎县

  联 系 人:次仁旦增

  联系方式:152-0803-5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联系方式:187-8323-2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7-832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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