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检设备购置项目(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澄清修改文件

警用招标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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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GC530000202100640001001 标段名称: 2021年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检设备购置项目(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 变更内容:

  本澄清修改文件001号作为《2021年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检设备购置项目(毫米波人体成像安全检查设备)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起解释、补充和修改作用。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中

*补充6

投标人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时,应填报单台设备及其相关费用、伴随服务的包干价,《投标分项报价表》后须单独附培训费的报价函,培训费不得少于单台设备投标总价的1%,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修改为:

*补充6

投标人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时,应填报单台设备及其相关费用、伴随服务的包干价,《投标分项报价表》后须单独附培训费的报价函,培训费为单台设备投标总价的1%,报0、不报或者所报金额不为单台设备投标总价的1%,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中

20.1

1、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款项通过转账、电汇(T/T)、商业汇票方式支付。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本项目开具的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设备及材料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

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使用验收技术检测合格”后,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不含培训费用)的85%:

1.对于进口设备:凭指定的空白抬头及背书的清洁的、注明“运费已付”的海运/空运/联运提单正本两份和副本两份;

2.由制造商出具的数量和质量及检验证书正本三份和副本二份;

3.由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一正三副;

4.保险金额为每批交运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的副本1份;

5.由制造商所在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正本三份和副本两份;

6.由卖方、监理和买方代表三方共同签字的验收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7.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8.支付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行业验收后支付

通过行业验收且取得行业验收意见后,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不含培训费用)的10%:

1.卖方、监理和买方代表三方共同签字最终验收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 依照合同要求提供竣工资料一份。

3. 合同尾款(不含培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培训费支付

本部分费用据实支付,培训完成并审核通过后,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支付培训费用报价表中所列费用已经发生部分的100%:

1.由卖方和买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期中付款申请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支付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保金的支付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下列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不含培训费用)5%(不计利息,无息退款):

1.由卖方及买方代表共同签字的履约证书(质保期期满后2个月内颁发)和最终付款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注:上述(1)-(5)项支付过程中,如果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金额95%,买方暂停后期支付款项。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电话:

  修改为:

20.1

1、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款项通过转账、电汇(T/T)、商业汇票方式支付。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本项目开具的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设备及材料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成,经航科院验收通过之日起,使用半年,且使用期间未发生非业主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经使用单位对其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培训等评估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

申请付款提供如下文件或资料:

1.对于进口设备:凭指定的空白抬头及背书的清洁的、注明“运费已付”的海运/空运/联运提单正本两份和副本两份;

2.由制造商出具的数量和质量及检验证书正本三份和副本二份;

3.由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一正三副;

4.保险金额为每批交运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的副本1份;

5.由制造商所在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正本三份和副本两份;

6.由卖方、监理和买方代表三方共同签字的验收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7.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8.支付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使用单位出具的评估意见。

(2)第一次付款后,所投产品再使用半年,且使用期间未发生非业主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经使用单位对其售后服务、产品质量、培训等评估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5%。

申请付款提供如下文件或资料:

1.  合同尾款(含质保金不含培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使用单位出具的评估意见。

(3)培训费支付

本部分费用据实支付,培训完成并审核通过后,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支付培训费用报价表中所列费用已经发生部分的100%:

1.由卖方和买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期中付款申请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支付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质保金的支付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下列文件和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之内,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不含培训费用)5%(不计利息,无息退款):

1.由卖方及买方代表共同签字的履约证书(质保期期满后2个月内颁发)和最终付款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注:上述(1)-(4)项支付过程中,如果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金额95%,买方暂停后期支付款项。

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址、电话:

  3. 招标文件第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如下内容:

*补充10

设备及材料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成后,若因外部坏境原因,如场地、物理坏境、电路等,需要对所投产品进行改造、升级安装的,此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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