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二批水域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四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二批水域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四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大明宫立交桥百寰国际27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1(HW)047
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二批水域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四部分)
预算金额:727.6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7.6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
名称 |
项目概况 |
预算金额 /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数量 |
单位 |
|||||||
第1包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314 |
个 |
71.616 |
否 |
否 |
水域救援 |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207 |
具 |
|
|||||
便携式泛光灯 |
60 |
台 |
|
|||||
第2包 |
防水头顶灯 |
92 |
件 |
83.2 |
|
|||
月球灯 |
15 |
件 |
|
|||||
气柱灯 |
18 |
件 |
|
|||||
帐篷灯 |
192 |
件 |
|
|||||
第3包 |
移动照明灯组 |
10 |
套 |
48.45 |
|
|||
发电机及配套移动照明装置 |
21 |
套 |
|
|||||
第4包 |
背负式照明灯 |
61 |
件 |
79.3 |
|
|||
第5包 |
手持电台 |
237 |
台 |
180.75 |
|
|||
车载台 |
114 |
台 |
|
|||||
第6包 |
水质分析仪 |
36 |
套 |
179.48 |
|
|||
电子气象仪 |
43 |
套 |
|
|||||
漏电探测仪 |
64 |
个 |
|
|||||
测温仪 |
49 |
个 |
|
|||||
流速仪 |
59 |
套 |
|
|||||
激光测距仪 |
71 |
个 |
|
|||||
第7包 |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
3 |
个 |
84.9 |
|
|||
雷达生命探测仪 |
1 |
台 |
|
|||||
红外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
3 |
个 |
|
|||||
蛇眼生命探测仪 |
2 |
个 |
|
合同履行期限: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4-书面声明:(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备注:(1)以上为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红章);(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大明宫立交桥百寰国际2704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介绍信上备注清楚包号),谢绝邮寄。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荣军招待所未央店8楼多功能会议室(位于西安市未央路副102号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地铁二号线大明宫西站A出口即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对于国家防疫部门在报名期间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供应商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2路1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9-86167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大明宫立交桥百寰国际2704室
联系方式:屈彤13289892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彤
电 话: 1328989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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