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二批水域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九部分)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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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二批水域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九部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标书发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TXA-2110221132

  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二批水域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第九部分)

  预算金额:89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卫星电话 25部;本包上限控制价: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元);用途:自用

  第二包:音视频布控球 40个;本包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用途:自用

  第三包:超轻型卫星便携站 9台;本包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元整(¥4,320,000.00元);用途:自用

  第四包:5g单兵 84部;本包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2,268,000.00元);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各包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1)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没有则此项不需要提供)。备注:(1)以上为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红章);(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标书发售室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的开票信息购买(注:以上所有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支持线上报名),招标文件每包300元。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子二路支行

  账号:12991009571060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2路15号

  联系方式:姜助理 029-86167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

  联系方式:孙翊轩 02989585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翊轩

  电 话:  029-8958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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