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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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CS318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电子物证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000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 第四章 项目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2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纸质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1月12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线下: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一)(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磋商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供应商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响应文件制作:

  2.3.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5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6供应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1月11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拟在2022年1月11日(含)16:00之后,2022年1月12日(含)0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收件人:吕昕烨 联系方式:0574-87425130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7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8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9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www.cbbidding.com)。

  2.10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8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987166

  质疑联系人: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1987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91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昕烨、方巧飞、吕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130

  质疑联系人:方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900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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