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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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科技执法及管理装备维护 |
采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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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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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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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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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000.00 |
项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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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加大对道路交通监管力度,实现对超速、酒后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以下简称交警局)近年来陆续为各交警大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便携式测速仪、酒精检测仪、数字式汽车衡地磅等监控取证设备,该项目用于对交警局现有上述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校准检定、配件采购、系统运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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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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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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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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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PLAN-2021-440301-0110017001-01704 |
2022年交通科技执法及管理装备维护 |
1.0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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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000.0 |
2 |
PLAN-2021-440301-0110017001-01702 |
2022年交通科技执法及管理装备维护 |
1.0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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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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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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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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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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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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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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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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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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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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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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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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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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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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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翼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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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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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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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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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眼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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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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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翼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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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200
|
警翼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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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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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翼5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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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336
|
证眼H1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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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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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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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2A-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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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320
|
警翼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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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20
|
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
|
科达2A-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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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251
|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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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2A-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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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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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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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2A-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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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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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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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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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S-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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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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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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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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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S-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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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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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SCS-200
|
201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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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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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型酒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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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730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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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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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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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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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那320
|
2020
|
2
|
格那320
|
2020
|
10
|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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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型酒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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稞麦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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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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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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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安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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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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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豹K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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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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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安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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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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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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稞麦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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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70
|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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稞麦H4
|
2020
|
70
|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
|
稞麦H4
|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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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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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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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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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翼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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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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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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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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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翼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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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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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德安H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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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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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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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ZCS-DKCA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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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64
|
科达ZCS-DKCA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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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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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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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采集站扩展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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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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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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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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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测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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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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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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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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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达测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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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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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测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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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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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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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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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地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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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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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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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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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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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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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S-120
|
201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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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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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套设备检定1次,维护期内共需检定23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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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S-150
|
2017年前
|
14
|
|
SCS-200
|
2017年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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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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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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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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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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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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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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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型酒检仪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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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上述各型号,具体以实际任务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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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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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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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检测仪打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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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1年
|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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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测速仪三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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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年
|
|
11
|
雷达测速仪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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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年
|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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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测速仪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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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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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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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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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测速仪补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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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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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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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维护要求
对现有交通科技执法及管理装备、数据采集软件及数据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巡检并及时解决故障,做好计量设备(酒精检测仪、测速仪、数字式汽车衡地磅)的校准、检定服务,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对新配发地磅、采集站安装数据采集软件并进行调试,确保新设备数据能正常接入采购方现有数据管理系统。
1、完善设备台账信息。
(1)采购方已分别在相应设备管理系统建立台账资料,中标人须对各类装备现有台账信息进行重新梳理,完善归属单位、使用人、维修记录、使用情况、检定记录、公示信息等资料。
(2)根据各类设备的使用年限制定专门保养方案,提供预防性维护服务,以便及时发现故障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因核心部件损坏,设备维修价值不高的,中标人负责出具维修报告单供采购方履行报废手续。
(4)严禁私自向交警局各下属单位提供未向采购人备案的备用机。
(5)严禁私自对交警局各下属单位设备台账信息、执勤执法数据等进行修改、删除。
(6)维保期内,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台账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5%,即配发登记责任人(含后期调整)与实际使用人资料一致。
2、建立巡检、备案制度。
(1)对设备及系统(含终端操作软件、数据管理系统)进行巡检,填写《科技装备维修(巡检)登记表》并向采购人提供月度维护总结。
(2)对设备外壳进行清洁保养、防水及防腐处理。
(3)上门服务时佩戴工作证、穿着统一工服。
(4)维保期内各类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9%,设备完好是指设备所有功能完整,设备正常运行。
(5)中标单位通过自有或第三方系统平台,对采购单位相关科技装备故障报修服务进行全流程管理。
3、及时受理故障报修。
(1)安排专人值守科技装备故障报修系统,并按照交警局相关流程及管理规定开展维护工作。
(2)中标方应提供7*24小时故障申报受理及技术在线支持服务,如电话无法解决的须在24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或提供备用机;现场无法修复须更换配件的,须在48小时内完成。涉及系统、服务器等重大故障须第一时间处理。
(3)中标人须设立专门零配件库,确保与主机适配、及时修复。
(4)中标人提供70000支酒精检测仪吹管、1000个酒精检测仪打印纸(具体型号须与现有设备配套)交采购方统筹分配至各大队使用。
(5)中标人负责无偿提供维保期内各单位采集工作站集线器、数据线更换以及地磅称重打印纸的供应。
(6)中标人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含配件更换);协助做好采购方人为损坏、遗失或执勤执法过程中由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坏的故障维修,费用由相关责任方支付。
(7)指导各单位办理科技装备损失赔偿手续。
(8)传感器、雷达、激光等核心部件更换须选用原厂设备,并进行重新检定。
4、合理安排计量设备到期校准、送检工作。
(1)酒精检测仪、便携式测速仪、地磅等计量设备需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检定。中标人应根据设备的检定日期制定送检方案,派工作人员到各交警大队及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收取到期需检定的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校准合格后送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送还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将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扫描保存至相关业务管理系统以便随时查阅,原件交采购方保存。该项目设备回厂校准、检定、送还指定地点须于5天内完成。
(2)中标人在安排对设备校准、检定时,要综合考虑各交警大队设备情况,确保不因设备检定而影响日常执法工作的开展。在检定期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标定合格的临时备用机。
(3)计量设备检定所需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统筹管理其它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售后服务事宜。
其它质保期内设备具体维护工作由相应中标单位负责,统筹管理事宜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
6、组织开展设备使用操作培训、讲解答疑。
(1)中标人采取印刷手册、拍摄视频方式对系统软件操作步骤、使用心得及注意事项进行总结并作为培训资料进行发放。
(2)中标人对采购人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可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集中培训与按需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3)中标人需确保培训完成后,参与培训人员能达到独立完成故障排查、系统报障的能力。
7、设备管理系统运维保障。
(1)系统功能介绍:执法记录仪管理系统是用于对执法记录仪设备及数据进行管理,并与违法、事故、短信平台、勤务排班系统、OA系统、酒驾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等平台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研判,生成预警信息,辅助交通管理工作;酒驾数据管理系统是用于对酒精检测仪设备及数据进行管理,并与违法、事故、短信平台、勤务排班系统、OA系统、执法记录仪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等平台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研判,生成预警信息,辅助交通管理工作;地磅监管系统是用于维护采购方下属各单位扣车场车辆过磅数据维护,对异常数据进行核实,定期生产业务报表提供采购方;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集软件是用于对接入采集工作站执法记录仪进行数据自动下载、分类存储等。
(2)安排专人值守各设备管理系统并进行日常维护,如人员注册授权、系统参数设置维护、数据处理等相关工作。
(3)收集整理系统漏洞及改进意见,并及时反馈至采购单位。
(4)协助采购人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新增业务系统进行规划,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支持。
(5)提供各终端操作软件、管理系统防病毒方案,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及安全性检查,防止系统的未授权操作和使用、信息破坏和泄露,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6)对各终端设备操作软件、管理系统进行适应性升级,满足交警局执勤执法应用需求。
8、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1)投标人须在深圳设有专门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车辆,确保全面符合本项目维护服务需求。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用户资料或数据,保证不向外涉露或用作其他用途,中标人负责约束其所属员工。
(3)中标单位安排2名驻点管理人员,具体名单报采购单位备案。
(4)所有现场服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非本项目范围内的活动。
9、为采购方新型执法装备试用、选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收集市面新型执法装备、外地交警部门优秀案例和成功经验,并配合采购方进行试点或落地应用。
10、配合采购方及项目管理单位开展验收、结算、监理、审计、推广、保障等相关工作。
(1)根据交通管理工作特点(如专项整顿、集中治理、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措施)提供专项售后服务队伍,并根据交警局各大(中)队地点分散特点提供快速服务方案。
(2)鉴于本项目涉及采购人内部核心涉密数据,双方须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签订保密协议。
(3)配合完成信息化合作企业及人员安全审查。
此10项为基本服务内容,具体以维护人员进驻采购人场地后按日常具体工作任务为准,驻场维护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中标方需要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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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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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方应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
3、本项目财政预算为: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壹仟陆佰伍拾伍元伍角贰分(¥1,820,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二)服务工期、地点要求
★1、服务工期:一年。
2、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三)付款方法和条件
1.自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后续根据服务情况支付进度款,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90%;
合同期满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采购方向中标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2.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必要资料。
(四)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1、中标单位须成立不少于8人的项目小组(包括项目经理1名,维护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2人常驻采购单位,负责统筹管理维护人员上门巡检、业务受理、故障修复等工作。驻点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的,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2、中标单位驻点人员按照采购单位相关模板及管理规定办理工作证并统一着驻点人员工服,并配合物业等人员做好出入登记、工牌核对、车辆停放、疫情防控等事宜,自觉维护好办公环境及内务秩序。
3、办公室由采购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及用品中标单位自理。
4、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安机关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管理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是严禁涉密信息外泄;二是杜绝违规使用“两用U盘”、“一机两用”等情况。
(五)处罚
1、中标方发生未按时巡检、未按时解决故障、未及时响应、应急保障不及时、驻点工作不规范等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处500-1000元罚款。
2、中标单位违反公安机关保密管理规定的,处10000元罚款;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为持续提升信息化运维服务质量,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信息化运维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工作参照《深圳市公安局信息化运维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要求中标人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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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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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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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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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
|
技术
|
40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
|
13
|
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实施方案、运维管理思路以及制定的配套解决方案和规范。
评分标准:
(1)实施方案全面具体,运维管理思路明确,制定的配套的解决方案和规范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实施方案比较全面具体,运维管理思路比较明确,制定的配套的解决方案和规范比较完善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实施方案比较简单,运维管理思路较差,制定的配套的解决方案和规范基本满足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实施方案,或方案不全(如方案中未体现运维服务方案)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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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以及对紧急情况处理所制定的可行性方案的情况。
评分标准:
(1)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全面具体,对紧急情况处理(包括处理时间、配备工具、维护流程等)制定的可行性方案十分完善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比较全面具体,对紧急情况处理(包括处理时间、配备工具、维护流程等)制定的可行性方案比较完善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比较简单,对紧急情况处理(包括处理时间、配备工具、维护流程等)制定的可行性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措施,或应急预案及措施不全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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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方案的情况。
评分标准:
(1)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全面具体,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手段得当,人员配备方案十分完善的评价为优,得100%分;
(2)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比较全面具体,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手段比较得当,人员配备方案比较完善的评价为良,得80%分;
(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比较简单,具有对应的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人员配备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评价为中,得60%分;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或措施及方案不全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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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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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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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
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3
|
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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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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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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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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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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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 (1)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 (2)具有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0%分; (3)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得40%分,具有省级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得20%分,该项最高为40%分。 以上三项累加计分,最高为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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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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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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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2月15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装备维护项目)业绩情况:
提供3个及以上案例得100%分,提供2个案例得60%分,提供1个案例得3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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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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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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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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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1)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得35%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仪器仪表、信息化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且具备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等执法装备维护工作经验,全部提供得35%分,不全得0分;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具有执法装备管理系统维护或开发工作经验得30%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同一人员满足不同条件作重复得分处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 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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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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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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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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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1)《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GB/T 21254-2017)等国家标准起草单位;(2)总数量情况:每一项得50%分,最高为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一方具备即可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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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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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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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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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内容:(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自有或租赁巡查车辆(粤B牌)的,2辆(或以上)得50%分,1辆得25%分,未提供不得分; (2)为本项目提供3个(或以上)售后服务场地或仓库得50%分,2个得25%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2项累加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车辆权属资料【自有车辆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要求同时提供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 2.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场地或仓库权属资料【自有场地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租赁场地要求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合同(或者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 3.所有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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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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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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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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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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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点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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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2、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 50% 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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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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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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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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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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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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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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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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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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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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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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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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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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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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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科技执法及管理装备维护招标需求(12.16)重新提交版.doc |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 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综合部:0755-83948182
货物采购部:0755-83948145
工程和服务采购部:0755-82897081
预选采购:0755-82893020
预选采购部:0755-82893020
合同备案:0755-83948141
履约抽检:0755-82896840
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编:518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