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觉镇、木树镇、长坪乡、大坪场镇、大路镇、永安乡、瓦溪乡七个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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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普觉镇、木树镇、长坪乡、大坪场镇、大路镇、永安乡、瓦溪乡七个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2-21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普觉镇、木树镇、长坪乡、大坪场镇、大路镇、永安乡、瓦溪乡七个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TRJJZB-2021-00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TRJJZB-2021-007 采购主要内容: 小型水罐消防车及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采购数量: 1 预算金额:3,457,650(元) 最高限价:3,457,65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期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制作于标书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30 09:00:00至 2021-12-06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 方式: 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 4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11-30 09:30:00至2021-12-21 09:3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汇款、电子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但须确保在投标保证金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作无效处理,视为其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使用转账的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或单位账号)转入保证金专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具体退流程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首页-办事指南-保证金缴退,自行缴纳保证金;或者采用《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常见问题解答——《投标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步骤》) 开户单位名称: 松桃苗族自治县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收退专户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桃支行 开户账号:060300160000059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12-21 09: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松桃经济开发区松桃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二楼) 时间: 2021-12-21 09:3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姚欢 地 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街道滨江社区星月湾小区 联系方式:0856−2831875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铜仁佳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云艳 地 址:铜仁市碧江区河西锦江南路301号1栋 联系方式:1808359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莫云艳 电 话:18083590151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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