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中心储备枪弹库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中心储备枪弹库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5656
项目编号:FSGA21CS1103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中心储备枪弹库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6,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中心储备枪弹库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26,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A032507 | 警械设备 |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中心储备枪弹库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26,300.00 | 3,326,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中心储备枪弹库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中心储备枪弹库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1选择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携带“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7.1选择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附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磋商文件,同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①邮件主题格式:“ 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huaruichengfs@163.com。
③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磋商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季华分理处
账 号:80020000011993972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磋商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注: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审查结论为准;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供应商操作手册。
3、发布媒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八号
联系方式:0757-8333688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3座1410室
联系方式:0757-81019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101948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1日
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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