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223-2021-02582
项目编号:GDFY-21GN1GHB07-01
项目名称: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0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30,000.00 | 2,0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0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认无误后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宁县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南东三路76号
联系方式:0758-866022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8-2202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8-2202885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委托协议.pdf seline; margin: 0px 0px 0px 22px; padding: 0px; color: rgb(56, 56, 56);">广宁县公安局采购智能枪弹柜管理系统项目.pdf版权声明: 本文由老葡萄京官网(中国)官方网站 2021-11-25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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