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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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X2021-GK-130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640000

  最高限价(元):26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完成产品到货并完成项目的全部系统安装、调试和培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21513&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2da3d0404c3911eca29167d885536c6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

  (3)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B.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C.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4)说明: 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B.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6119228

  质疑联系人:李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87281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

  传 真:0571-87752706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58165573

  质疑联系人:经办员

  质疑联系方式:138580578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

  地 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6楼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5520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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