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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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对某部消防器材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根据装备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某部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1-JHNFJB-W1003(3)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ZB-07-04A-2021-D-E22757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6、采购预算:1802200元

  7、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1

手提式CO2灭火器

5kg

60

2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9L

60

3

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

6kg

50

4

背负式泡沫灭火装置

18L

10

5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65L

10

6

投掷式干粉灭火器

2kg

20

7

消防腰斧

总长:≤285mm;斧刃:≤59mm;撬口宽度:≥28mm;撬口深度:≥25mm;重量:≤0.95kg。

40

8

消防呼吸器备用气瓶

3L

40

9

舰用化学氧消防自救再生筒

防护时间应不小于 30min

200

10

防闪火头套

按技术要求

200

11

防闪火手套

按技术要求

200

12

火场气体检测仪

按技术要求

8

13

泡沫灭火剂性能检测装置

按技术要求

5

14

液位检测仪

按技术要求

10

15

电动排烟风机

按技术要求

4

16

消防用红外热成像仪

按技术要求

10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②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财务报表。

  1.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因单位属性特殊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招标代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6、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中的承制范围含防救类装备。特殊情况需由军事代表部门出具注册证书申请证明。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暂停装备采购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或者在线获取

  3、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投标人输入网址,未注册的投标人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已注册投标人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资料后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

  ① 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如项目特殊导致下载后的文件无实质内容请联系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37672122757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1份。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不限)。【两份材料均需盖章】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六楼9号会议室(606)

  五、 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人:李嘉宝、张浩林、池锦俊

  联系方式:1371169699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嘉宝;电话:13711696990;

  发布人:某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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