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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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甘肃辰瑞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玉门市公安局的委托对“玉门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竞价采购。确定邀请酒泉市顺荣商贸有限公司、酒泉盛鼎科技有限公司、酒泉运航商贸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YMSGAJ-(2021)-129

  二、招标内容:设备规格及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三、预算金额:¥41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信誉良好证明: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是原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文件格式为PDF格式。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供应商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1月4日17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8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11月8日08时3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时00分。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中标后所供货物需满足采购清单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投标报价包括服装的采购费、税金、运输费、保管费、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及具体服务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

  3、供货期:具体的供货时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报价单内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报价单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中相关内容一致,不得有缺项、漏项、改变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最终的竞价价格如与已标价报价单总价不一致时,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若采购装备数量发生变化则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已标价报价单总价款与最终竞价价格的整体上浮或下浮比例认定,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公安局

  联系人: 殷浚

  联系电话:18219678773

  联系地址:玉门市新市区

  代理机构:甘肃辰瑞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旭

  联系电话:17718664640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电子商务大厦4楼

  玉门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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