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侦查四大队DNA生物物证试剂耗材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21-A-415)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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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侦查四大队DNA生物物证试剂耗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TF-2021-A-415

  项目名称:侦查四大队DNA生物物证试剂耗材项目

  预算金额:118.188万元

  最高限价:118.18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8.188 118.188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货到时间按采购人需求一年内完成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企业以投标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需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第三方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一个月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到 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直接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现金),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联系方式:022-2739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2-6095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2-60952222

  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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