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DNA实验室基础设备和环境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警用中标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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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1HW2976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DNA实验室基础设备和环境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顶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庞金路1155号

  中标金额:1739437.4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室外机

品牌:美的

规格型号:制冷量39KW,制热量44KW

数量:1个

单价:42325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文静、黄玉芳、徐飞、胡丹丹、陈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在 100-500 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66%

  收费金额:16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江苏华顶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名称:含山县公安局DNA实验室基础设备和环境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时间:2021年2月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公安局

  地 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112-114号

  联系方式:13965157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

  联系方式:13855386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夏萍

  电 话:1385538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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