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公安局镜像文件仿真及取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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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公安局镜像文件仿真及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镜像文件仿真及取证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16.5万元

  4.最高限价:16.5万元

  5.采购需求:马鞍山市公安局镜像文件仿真及取证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企业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 年11月5日17:30(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须交纳文件编制及材料复印工本费等200元,售后不退。

  注:汇款专用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户名: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菊园路分理处

  账号:1306232609300002134

  3、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5 日止,每日9:00~12:00,14:30~17:30前(节假日除外)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2173954985@qq.com)或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色扫描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色扫描件;(3)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据(现场购买不需提供)。

  注: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江东大道与雨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 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3、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等,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需要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2收件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收件人:曹登峰;联系电话:0555-2376008

  3.3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投标文件密封)。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东路

  联系人:王智飞 联系电话:18155591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

  联系人:曹登峰 电话:0555-2376008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信息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马鞍山市公安局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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