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4G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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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4G执法记录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F2021-G-018

  项目名称:4G执法记录仪

  预算金额:121.6万元,最高限价:121.6万元

  采购需求:

  (一)建设背景

  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全程视音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视音频设备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全市公安管理工作需求并兼顾长远,进一步创新应用,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智慧警务效能,保障一线执勤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采购数量

 

 

1

 

 

4G执法记录仪

 

 

详细技术参数见下

 

 

380台

 

 

  (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质保及售后服务

  1、项目验收合格日起算,整个项目免费质保不低于3年。分项设备的免费质保期不低于招标需求中的要求。

  2、在质保期内,如果硬件发生故障,投标人必须承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需更换零部件的,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正常使用。

  3、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有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处理和解决运行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有合格的本地专业维护队伍,完成系统维护、检修、定期巡检(每年不少于4次的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等任务,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所需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验收要求

  (1)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中标人在验收之前须提供给采购人一份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报告。

  (3)中标人须书面通知采购人所完成的工作和验收的项目情况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执行。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3.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3、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4技术咨询

  3.4.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3.4.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4.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3.4.4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1

  3.4.5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751281184、864274166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K501公开开标大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疫情防控要求:投标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量体温和出示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因现在疫情变化比较快存在因防疫措施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何依平

  电 话:6937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联系人:陈超、宁杰星、杨莹、孙阳、王思恬

  电 话:0512-65225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宁杰星

  电 话:0512-68128750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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