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调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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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调查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1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YNZZBN202110-64

  2.项目名称: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调查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93600.00.00元(人民币伍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

  4.最高限价:¥593600.00.00元(人民币伍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需求: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调查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若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打印或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 取 时 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在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 取 方 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鲜公章:

  3.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3 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

  3.4参加磋商活动前段时间(2021年03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如参加磋商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3.5参加磋商活动前段时间(2021年03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3.6参加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竞争性磋商文件费:¥4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1-4项要求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五楼会议室(景洪市澜沧江路1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期:3年。

  3、质量保证金:按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五楼会议室(景洪市澜沧江路16号)。

  4.3开标地点: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五楼会议室(景洪市澜沧江路16号)。

  4.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景洪市澜沧江路16号

  联系方式:盘警官/0691-2210968转2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

  联系方式: 0691-215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金罕

  电 话: 15887621200

  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夜视仪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

10

 

2

远距离摄录望远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

2

 

3

望远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

2

 

4

通讯设备数据恢复仪器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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