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21年理化实验室日常所需试剂耗材及仪器校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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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1年理化实验室日常所需试剂耗材及仪器校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一楼东侧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XZCG-2137

  项目名称:2021年理化实验室日常所需试剂耗材及仪器校准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4.053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531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理化实验室日常所需试剂耗材及仪器校准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供货及仪器校准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5、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123号)规定,落实支持绿色、环保包装政策。

  2.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7、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注进口产品的仅进口产品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时间除外)

  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一楼东侧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不接受电邮)

  售价:人民币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一楼东侧商铺)(逾期未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一楼东侧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范围);获取招标文件时留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书原件,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内。(资格审查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

  4、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承诺函或近三年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注:以上材料清晰版本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鲜章(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原件备查)。

  本次采购依照资格条件要求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的具体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拉萨市林聚路35号

  联系人:旺扎警官

  电话:1828902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拉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一楼东侧商铺

  联系人:李女士、陈女士

  电话:15889089326、15889082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陈女士

  电 话:15889089326、1588908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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