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队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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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队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和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队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ZFCG(2021FS)070

  项目名称:和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队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598517.00(元)

  最高限价(元):包一:2215847.00(元),包二338267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队站建设项目(一期)(包一)(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15847.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破拆器材等一批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队站建设项目(一期)(包二)(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8267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消防器材等一批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必须有工商局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事务所出具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3个月的报税相关资料或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包含社会保障基金划缴凭证及公司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个人明细表中须包含本次项目被委托人)的良好记录。,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包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必须有工商局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事务所出具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须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和银行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3个月的报税相关资料或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包含社会保障基金划缴凭证及公司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个人明细表中须包含本次项目被委托人)的良好记录。,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1:00

  开标地点: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请于2021年11月09日10:59:59之前(北京时间)缴入指定账户,到和田县政务服务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前,前往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领取本项目进账单)各投标企业保证金缴纳只接受企业基本帐户足额对公转帐,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方式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投标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到账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和田县经济新区文化路

  联系方式:0903-2934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盛君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昆仑路与安康路交汇处环湖小区8号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15292692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威

  电 话:1529269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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