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包4)公开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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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包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5栋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YXZ-ls-2021006-4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包4)

  预算金额:107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便携式单级轮叶离心泵、水带50-40-30 、水带25-65-20、环保植物有机阻燃剂原液、环保植物有机灭火液原液(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内完成(含供货、检验、安装调试及培训)等所有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2.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网站查询截图。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有所采购装备相关内容(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同时,如果投标人为所投标装备生产企业,须提供该装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所投标装备为国家许可经营的范围,则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4.公司成立三年以上的,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企业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的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企业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视投标人代表身份特别标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及劳资双方劳动合同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近3年违法经营情况说明。8.包4中便携式单级轮叶离心泵,投标人须提供泵的样品及专业现场演示人员讲解和演示。未提供样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10.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声明函(内容至少包括“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11.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的2%。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5栋4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藏大西路吾思藏酒店(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保证金:成交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10%,具体金额由成交双方协商确定。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5.本项目落实《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政策。

  6.本项目不得转包;非关键装备部分分包须经采购人同意。

  7.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标所有包,兼投可兼中。

  8.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联系方式:智先生0891-6952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盛域滨江别墅5栋4号

  联系方式:代女士18898006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  1889800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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