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各乡镇2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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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1年各乡镇2吨水罐消防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三楼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574571823@qq.com邮箱,递交的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 19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XS20210918807

  2.项目名称:2021年各乡镇2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0万元

  5.最高限价:420万元

  6.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泰兴市各乡镇(姚王街道卫星站,分界镇卫星站,古溪镇卫星站,张桥镇卫星站,广陵镇卫星站,珊瑚镇卫星站,曲霞镇卫星站,宣堡镇卫星站,元竹镇卫星站,根思乡卫星站)10辆2吨消防车的采购。(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7.付款方式:整车交付车辆调试验收合格并上牌正常运行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在验收合格壹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支付);

  8.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消防车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承诺车辆交付时能在当地车管所上牌、过户、年审(承诺书格式自拟,若车辆交付时无法在当地车管所上牌、过户、年审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所投车辆需通过3C认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7日起,2021年10月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30至17:30分。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或者邮箱报名)。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准备以下资料,送至现场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一套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请转微信17701421886,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注:受疫情影响,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相关原件分别扫描压缩加密,通过电子邮箱将压缩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574571823@qq.com,并在开标时间后10分钟内将密码发至上述邮箱;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1 年10月19日9 点 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7:30时止。

  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发至邮箱:574571823@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东路62号)3楼江苏国兴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2021年各乡镇2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XS20210918807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法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 公告发布媒介: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泰兴市长征中路98号

  联系方式:18261062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川路36号

  联系方式: 17701421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应急管理局 冯凯

  电 话:18261062428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雪芬

  电 话:1770142188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招标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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