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毒品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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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毒品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1ZF33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毒品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毒品检验试剂

  数量:30000份

  简要描述:新型毒品五合一检测试剂(插卡型)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0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投标单位、授权人及法人代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记录,如三年内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至2021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365trade.com.cn

  方式:线上获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二厅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分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339号

  联系人:李纪锋

  联系方式:13809947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雨成

  电 话:0991-4832223转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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