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支队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警用中标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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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1HW2360

  二、项目名称: 交警支队4G执法记录仪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亚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南路86号(山水人家会峰山庄)21幢14室;

  中标金额:38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接入转发平台

品牌(如有):KEDACOM

规格型号:KDM2901

数量:1套

单价:1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邢国君、鲍韵萍、何玉龙、刘熙、范耀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下:代理费服务费为100万元*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中标价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代理费服务费为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

  中标价500万元以上:代理费服务费为100万元*1.2%+(500-100)万元*0.66%+(中标价-500)万元*0.32%

  收费金额:46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安徽省亚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业绩公示:①合同名称:江北集中开发区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5月。②合同名称: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6月。③合同名称:芜湖市弋江公安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6月。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1号

  联系方式:董警官 13805530838

  2名称: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侨鸿写字楼911室

  联系方式:王工 17718250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771825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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