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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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浙华元21-08-2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8.9324万元(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3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TPFront/)公告代发板块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3、信用查询记录。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开标室。

  十、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方 澍 联系电话:15158299698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椒源 联系电话:13429581876

  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
   诸暨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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