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反恐设备特训设备采购(二次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警用中标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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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1HW1087

  二、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反恐设备特训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欣特锐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院A座18楼2109

  中标金额:266777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便携式频率干扰仪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TG-VIPJAM10

数量:1台

单价:248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新赋、王红玲、黄北新、孙志强、白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2300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联系电话: 1777525715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4、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8.5、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路芜湖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18805535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方式:17775257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 话:1777525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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