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2021年8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采集站

警用招标 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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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集站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2021年8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采集站

  预算金额:16.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A032504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需求概况 :1、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280×1024。接入能力:设备可支持≥20台执法记录仪同时接入进行数据采集和充电。存储容量:≥4TB。共计10台。外壳防护等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外壳防护应符合GB 4208-2008中IP20要求。数据采集速率: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接入能力满负荷条件下的平均单路数据采集速率应大于等于3.0MB/s。工作噪声: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60dB(A)。数据采集: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采集已注册的执法记录仪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能验证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与执法记录仪存储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并保证采集的数据能正常浏览。数据上传: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或手动上传视音频、音频、照片、日志或索引等数据到管理平台,定期自动上传时间应可设置。时间校正: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自动对接入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时间校正,时间应精确到“年、月、日、时、分、秒”。信息编辑功能:可以通过管理平台对接入数据采集工作站的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者信息进行编辑。文件标记和信息备注功能:管理平台应能对指定数据进行重点标记、添加文字备注信息。数据删除:管理平台应能手动或按设定计划自动删除数据。用户权限功能: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能设置操作权限,未经授权的用户不可对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操作,经授权的用户的操作权限应有分级管理机制。软件升级:执法数据采集设备运行软件应能实现本地升级或通过管理平台远程升级。数据统计功能:管理平台应能根据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产品型号和序号代码、使用者姓名、警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日期、时间、文件类型、文件标记等中的一种或多种条件对已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和日志等数据进行统计,并自动生成报表或相关图表稳定性:在正常工作条件,连续工作168h,每间隔24h在满负载条件进行不少于2h的数据采集。充电电流:设备在满负载条件下,采集接口充电电流应均不小于480mA。保护接地端子:采用交流电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应具有保护接地端子,对于带有可拆卸电源软线的设备,设备插座上的接地端子可以认为是电源保护接地端子。保护接地端与可接触导电件间应具有导电良好的直接连接,其阻值不大于0.06Ω。绝缘电阻:采用交流电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00MΩ。投标人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单位需提供原件查验);

  预计采购时间:2021-09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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