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存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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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委托,对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存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1-HW45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上限金额(人民币)

1

执法记录仪存储

1套

24.8187万元

22.1206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其“质疑时效期间”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

  2.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户名: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

  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法人授权书、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方式。

  (注: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2375094587@qq .com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09点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09点30分在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请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绿码。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招标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23063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传真:0579-82460882

  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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