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湘潭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292号
3、委托代理编号:LYZC-20210812
4、预算金额及数量:1批,149.64万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湘潭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一批,具体参数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1、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为一年,所投产品厂家免费质保期长于一年的,从其规定。(请于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 2、服务响应时间: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经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提供备用货品。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同签订后,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开箱经采购方初检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50%,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到位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 是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3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3.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书面承诺原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及代理服务费
1、请从2021年 8 月 19 日~2021年 8 月 26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 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 8 月 2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 n/trade/index.jhtml)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代理服务费:将依据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的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保函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湘潭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吉利东路
联系人:刘杰
电话:0731-552970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 系 人: 罗丹 何水莲
电 话:0731-58532511 财务电话:0731-53283537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及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出示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的,未接受消毒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非绿码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1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通知
关于本项目中“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月号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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