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讲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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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JNFW-2021-08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讲机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讲机采购项目

  2.2预算金额:480000元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两周内

  2.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6本项目采购招标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的供应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各个方面完全满足业主供货、安装及调试的需求;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3.4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供应商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相关监督部门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信誉证明到吉林省佳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昌邑区鸿博景园24号楼4号商业网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37号 联系人:徐文广

  电话:1359623555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佳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斯亮

  电话:15568210077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鸿博景园24号楼4号商业网点

  2021年8月12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周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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