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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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A00286 采购执行编号:JBZFCG-FS-JZ-2021-012

  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4,700.00元

  最高限价:764,7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项目 764,7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764,7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8月10日 至 2021年8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8月17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7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8月17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蒋老师

  采购人电话:637542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6204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3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62040

  九、附件

 江北公安分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项目(定).doc 附件—技术参数(定).docx

疫情期间投标人特别注意.doc 防疫安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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