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视频提取检验设备等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视频提取检验设备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上通过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K2021-G-033号
2、项目名称:视频提取检验设备等
3、预算金额: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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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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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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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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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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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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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提取检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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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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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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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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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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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物证实验室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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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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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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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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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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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微量物证一体化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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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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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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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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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采购视频及手机取证系统。
第二标段:采购内容包含人像比对鉴定操作终端、声纹检验鉴定操作终端、声纹分析研判操作终端。
第三标段:用于现场微量物证检测。
5、合同履行期限:
(1)质保期要求: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3年。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3)验收标准:采购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咨询: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751281184、864274166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售价:无。
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签到时间:2021年8月30日14:00~14:3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4:30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8月30日14:30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报名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因此,敬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4、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14: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出示绿色苏康码、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开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梅爱民
联系电话:0512-65225661-21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
前台联系方式:0512-6916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电话:0512-69165615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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