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关于刑事技术耗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警用招标 2021-08-09
加入收藏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购乐山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耗材采购项目,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65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60806888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19981305197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乐山市公安局

                                                 2021年8月9日

附件

版权声明: 本文由老葡萄京官网(中国)官方网站 2021-08-09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文章地址: 乐山市公安局关于刑事技术耗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 老葡萄京官网(中国)官方网站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