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电子物证取证塔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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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电子物证取证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165号天汇花园二期商铺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RH【2021】-00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电子物证取证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165号天汇花园二期商铺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165号天汇花园二期商铺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165号天汇花园二期商铺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的截图加盖公章;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江苏西路

  联系方式:乌力吉0991-7958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成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165号天汇花园二期商铺三楼

  联系方式:蔺正凡15099321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正凡

  电 话:  150993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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