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DNA试剂耗材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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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DNA试剂耗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4000021210200000932

  项目名称: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DNA试剂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11,49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DNA试剂耗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11,49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化学试剂和助剂 DNA试剂及耗材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付STR试剂盒1的50%、其余采购货物的100%,10月30日之前交付STR试剂盒1剩余5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刑侦总队购买DNA试剂耗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需提供上述承诺;(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完税证明材料、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以上证明材料。 全部满足为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

  (2)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材料。 注:以上资料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全部满足为合格,任意一条不满足为不合格。

  (3)2018年8月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使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4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①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2号会议室;②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招标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35号

  联系方式:0891631293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栋2单元2楼

  联系方式:杨小兰、涂茜茜 18883944172、17608195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电话:杨小兰、涂茜茜 18883944172、17608195505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3日
   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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