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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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江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JF(CG)2021-008

  项目名称: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72元(本项目单价采购)

  最高限价:16572元,A包:13500元(执法记录仪1500元,采集工作站12000元);B包:3072元(酒检快速排查棒1500元,LED发光预警路锥500元,便携式执勤查车牌900元,电子哨肩灯102元,肩灯7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二个标包,警用装备采购(A包: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B包:酒检快速排查棒、LED发光预警路锥、便携式执勤查车牌、电子哨肩灯、肩灯),具体详见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2)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

  (3)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8)每个包一家供应商成交,共2家。(每家供应商可报多个标包,但只能成交一个标包,兼投不可兼成交;前一标包成交,后一标包可以参与,但不得成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3日至 2021年8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江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供应商按要求携带下述资料进行报名及购买: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注: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A包到B包的顺序谈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廊坊市文安县城西大街447号

  联系方式:   张卫刚 156326615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江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3号楼616室

  联系方式:  左亚洲 18203360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亚洲

  电  话:   182033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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