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公安局采购警用无人机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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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措美县公安局采购警用无人机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国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儿童福利院东门对面众创空间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措美县公安局采购警用无人机项目

  2、项目编号:XZGKSNCG-2173

  3、采购需求:警用无人机,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人民币3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3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

  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地点:西藏国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儿童福利院东门对面众创空间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2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应年度、季度或月份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

  (7)其他资料: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提供公司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及报名单位为报名人购买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材料;

  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散页不予报名。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措美县公安局

  地 址:山南市措美县

  联系方式:1830803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国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南市儿童福利院东门对面众创空间二楼

  联系方式:17789987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1778998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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