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消防招标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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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1141234361@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10457HW1951-0008

  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无人机、机器人和牵引车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84.71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4.71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分为13个标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每个包的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标包

标包划分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

预算(万元)

备注

1

大型无人机I型

大型无人机I型

1

采用模块化设计,搭载高清云台、双目云台、五目倾斜摄影相机、气体分析仪、喊话装置、抛投装置等模块,实现远距离高清视频图像实时传输、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测、高空抛投等功能,配套三维建模软件可完成现场三维重建。

89.4

 

2

大型无人机II型

大型无人机II型

2

采用模块化设计,搭载高清云台、双目云台、气体分析仪、抛投装置等模块,实现远距离高清视频图像实时传输、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测、高空抛投等功能。

114

 

3

大型无人机III型

大型无人机III型

2

采用模块化设计,搭载高清云台、双目云台、抛投装置等模块,实现远距离高清视频图像实时传输、红外热成像、高空抛投等功能。

92

 

4

双光无人机

双光无人机

16

同时搭载可见光相机及红外热成像相机,可快速定位目标,辅助现场作业决策。

64

 

5

系留无人机

系留无人机

1

将无人机和系留综合缆绳结合实现,系留无人机通过综合缆绳传输电能,其机动性能强、续航时间久,根据地面系留装置的位置变更以适应各种工作环境的需求。

82.65

 

6

高空灭火无人机

高空灭火无人机

1

主要用于高层火灾扑救,具备载重能力,能够携带干粉或泡沫用于扑救火灾,同时能够拖动水带、喷射机载灭火药剂。

195

 

7

载重无人机(具备灭火功能)

载重无人机(具备灭火功能)

1

具备较大载重能力,能够在山区、丘陵、丛林等复杂地形作业,用于投送装备物资。可搭载图传云台和灭火等装置。

170

 

8

高倍数泡沫灭火侦查机器人

高倍数泡沫灭火侦查机器人

1

高倍数泡沫灭火侦查机器人采用耐高温履带避震式底盘设计,能够适应救援环境中各种复杂地面。装配环境检测装置,在灭火的同时对现场环境数据进行侦测,搭载高清红外摄像图像采集功能。

95

 

9

举高喷射机器人

举高喷射机器人

1

高喷消防机器人适用于化工企业火灾;多层车间厂房等高楼层、大空间火灾;城市高密度高层建筑火灾,如城市小区、商业写字楼等。

140

 

10

防爆侦检灭火机器人

防爆侦检灭火机器人

1

防爆侦检灭火机器人采用耐高温履带避震式底盘设计,能够适应救援环境中各种复杂地面。装配环境检测装置,在灭火的同时对现场环境数据进行侦测,搭载高清红外摄像图像采集功能。

116.665

 

11

全地形灭火机器人

全地形灭火机器人

2

全地形消防灭火机器人采用四履带全地形越野底盘,具有较强的上下楼梯平衡性能,陡坡攀爬稳定性能,及各种复杂地面通过性能。可用于火灾扑救、侦查、照明、视频传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救援物资拖拽等功能。

298

 

12

牵引车头(6辆,分为6×4和4×2各3辆)

牵引车头(6辆,分为6×4和4×2各3辆)

6

牵引车头(6×4):

1.国产,驱动方式:6X4,发动机功率≥280KW,扭矩≥1000N.M;

2.整备质量≤8吨,牵引总质量≥35吨,

3.满足国VI以上排放标准;

牵引车头(4×2):

1.国产,驱动方式:4X2,发动机功率≥260KW,扭矩≥1000N.M;

2.整备质量≤7吨,牵引总质量≥30吨,

3.满足国VI以上排放标准;

162

 

13

平板拖车

平板拖车

6

整车应结构合理、强度高、外形美观、经久耐用。为承载装备运输箱使用,应用于中重型及装备物资的运输,适用性强。

66

 

  合同履行期限:各包交货期均为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间(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2.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详细资格要求以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至 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1141234361@qq.com

  方式:由于疫情期间,情况特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日起至2021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将营业执照、授权书等资料及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1141234361@qq.com),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所投包、投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的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或书面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马思源0951-5057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吴蓉18995035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蓉

  电 话:  189950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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