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三级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警用招标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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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三级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N2021-096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三级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三级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

三级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实验室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77,000.00

477,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提供以下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本项目只接受登记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与磋商。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前三个报名工作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名,如前三个报名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后两个报名工作日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至 2021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如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加收50元人民币),请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ZN2020@163.com),报名咨询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56-2897761(802)。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33号

  联系方式:黄秀艺 0756-8643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42号农行商业大厦401

  联系方式:冯珊珊 0756-2897761(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珊珊

  电 话:  0756-2897761(804)
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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