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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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东光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ZX-CZ-2021001

  项目名称:东光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90008

  最高限价(如有):1290008

  采购需求:设备购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其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为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的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光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东光县

  联系方式:1553075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金诺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南区青龙河西侧、南新道南侧定福庄三期101公寓1单元1门804号、806号

  联系方式:15373179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旭

  电 话:1537317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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