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公安厅防汛抗洪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警用招标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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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要求,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响应人密封响应。

  1.1. 项目编号:JC-HJ20210059

  1.2. 项目名称:2021年湖北省公安厅防汛抗洪物资采购项目

  1.3. 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共1包,总预算:272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小计(万元)

1

橡皮艇

10

40

2

冲锋舟

20

70

3

帐篷

100

32

4

救生抛投器

10

20

5

破拆工具

10

30

6

救生衣

3000

40

7

救生圈

3000

40

总计

272

  本次磋商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细内容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响应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4. 履约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1.5.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272万元

  1.7. 最高限价:272万元

  1.8. 响应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

  1.9.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1.10.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8月3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1.11. 响应地点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届时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响应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

  1.12.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1.13.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北省公安厅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27-6712829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18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联系代表

  联系电话:021-33292999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

  1.14. 响应注意事项

  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通知,请各响应人关注。
     3-2021年湖北省公安厅防汛抗洪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7.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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