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警用招标 2021-07-15
加入收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1-J1-0019-GXX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货物需求一览表项号2产品“单警装备快拔套件”一、新型多功能腰带(1条)参数 ★9、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删除本条款
2 货物需求一览表项号2产品“单警装备快拔套件”参数 二、新型催泪喷射器(1瓶) 1、外观: 1.1 催泪喷射器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划痕,见图1。 1.2 催泪喷射器上应用激光雕刻警徽及标志,图案和字体应清晰。 1.3 催泪喷射器主体颜色为黑色,喷嘴颜色为白色,催泪剂溶液颜色应为蓝色。 2、标志: 2.1 催泪喷射器正面应有“警徽”图样和“警察”、“POLICE”、“催泪喷射器”字样,字样和图样应清晰完整、准确牢固。 2.2 “警徽”图样应符合GA 244的规定,尺寸为25mm×25mm,图样下端距罐体底部75mm±1mm。 2.3 “警察”字样为二号黑体,字间距8.4mm±0.1mm,位于警徽正下方,字样下沿距罐体底部52mm±1mm。 2.4 “POLICE”字样为二号黑体,位于“警察”字样下方,字样下沿距罐体底部平面45mm±1mm。3.5 “催泪喷射器”字样为二号黑体,位于警徽下方,字样下沿距罐体底部平面13mm±1mm。 3、尺寸:催泪喷射的高度为176mm±2mm,最大外径为39mm±0.5mm ,罐体外径为37.5mm±0.5mm。 4、质量≤210g。 5、催泪剂为合成辣椒素溶液,其含量为1.5%~2.0%,灌液量为70ml±2ml。 6、喷射性能:催泪喷射器喷射应为定向射流状,喷射距离≥5m,有效喷射时间≥7s。 7、稳定性:催泪喷射器产品在包装完好并满足贮存条件的情况下,三年内产品应表面无剥落、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喷射,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 8、跌落可靠性:自1.5m高度进行跌落试验,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 9、环境适应性: 9.1 催泪喷射器在-30℃~55℃范围内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 9.2 催泪喷射器经振动试验后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 10、安全性: 10.1 催泪喷射器经980N承压试验后,应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 10.2 催泪喷射器应配有安全可靠的防止误喷的保护帽;保护帽应装配平滑、复位顺畅,按钮开关松紧适度,有足够的回复力。 11、密封性能:经振动、跌落试验后的催泪喷射器置于0.5m深的水中,应无泄漏,能正常使用,且符合喷射性能的要求。 ★12、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3、供货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新型战术型警用手电(1支) 1、采用前置开关,开关按钮区域分为常亮键和爆闪键,防滚动圆柱形结构,由六角攻击头盖、照明单元、握柄(包括开关组件、隐藏式USB充电接口、4格电池电量提示装置)、电池、尾盖及挂绳组成。电池仓和电池上应有安装方向的永久性标识。在六角攻击头盖、尾盖和握柄连接部位应采用防水密封设计。 2、外观: 2.1强光手电表面应光滑,无划痕、磨损、毛刺、油渍;镜片和反光罩应光洁,无痕迹。 2.2 握柄纹路应清晰,无磕痕。 2.3 挂绳应无刮丝、织造疵点,塑料件应无毛刺。 2.4 部件应齐全、装配严密、操作方便。 2.5 充电器应清洁光滑,无锈蚀。 2.6 电筒内侧、电池及电池架应清洁、无锈蚀,并有安装方向的永久性标识。 2.7 强光手电主体表面应为黑色(经硬质阳极氧化处理),图案、字样和标识为基体银白色,挂绳为黑色。 3、标志: 3.1 强光手电正面应有警徽图案和“警POLICE察”字样,警徽图案应符合GA 244规定,字体为黑体,字高5mm;强光手电背面应有“强光手电”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5mm。 3.2 强光手电侧面靠近USB充电口位置应有充电孔标识。 3.3 警徽、字样和标识应用激光雕刻。图案、文字、标识清晰完整、对称。在警徽背面对应位置应用激光雕刻强光手电产品编号,字体为黑体,字高3.5mm。 4、总质量(含18650电池)≤230g。 5、总长度为154.6mm±2mm、握柄直径φ28.5mm±1mm、头盖外径φ35mm±1mm、挂绳长度155mm±5mm。 6、光通量:使用18650电池,电池初始状态进入强光模式,光通量≥160 Lm。 7、强光初始照度:距光源5 m处光斑中心初始照度≥180 lx。 8、强光照明时间:连续照明300min,距光源5m处光斑中心照度值≥100 lx。 9、强光爆闪频率应为8Hz~10Hz。 10、手电光束角应为6°~9°。 11、耐湿热性能:在温度45℃±2℃、湿度95%±2%RH的环境下持续放置48h,应符合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及电量提示功能的要求。 12、耐低温性能:在-20℃±2℃的环境下持续放置2h后,应符合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及电量提示功能的要求。 13、密封性能:在0.5m深度水密封试验1h,内部不应进水,且应符合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及电量提示功能的要求。 14、跌落可靠性:自1.5m高度以水平状态、头部向下状态和尾部向下状态,分别跌落到水泥地面上,应无裂纹、破碎,氮化硅球不掉落,且应符合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及电量提示功能的要求。 15、外壳强度:外壳应能承受980N的径向压力后,不应变形,且应符合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及电量提示功能的要求。 16、开关耐久性:触压大、小开关分别动作30 000次后,开关功能正常,且应符合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及电量提示功能的要求。 17、充电插头座连接可靠性:充电插头插拔3000次后,应能正常充电。 18、电池保护功能:锂离子可充电电池应具有过充保护、过放保护、防短路功能,且符合GB/T 18287-2013的要求。 19、挂绳强度:挂绳承受50N的拉力应不断裂。 20、外壳温升:室内环境,强光手电以强光模式工作1h,外壳温升≤25K。 21、碎玻璃性能:使用攻击头氮化硅球部分应能击碎5mm厚钢化玻璃,氮化硅球不掉落,不碎裂,且强光手电应符合开关工作模式转换及电量提示功能的要求。 ★22、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3、供货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 四、防割手套(1副) 1、防割手套采用0.08mm不锈钢为芯丝<00Cr17Ni14Mo2(316L)>. 2、外包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制成的包覆纱<660dtex>,使用2根包覆纱做表层。 3、加涤纶低弹丝<82.5dtex>为里层编织而成。 4、在保证防割要求的条件下(耐切割系数不小于2.5),增强了手套的柔软度。 5、加大了警员佩带使用时的舒适性。 6、产品分S、M、L、XL、XXL五个尺码。 7、产品的手腕、手掌、手背、手指等处于防割层的覆盖范围内。 8、材料的颜色一致,性能稳定,无毒、易戴、易脱、透气、触感好、不影响关节弯曲。 ★9、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0、供货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 删除本条参数
3 货物需求一览表项号16产品“警用防弹盾牌”参数 ★5、防弹盾牌由盾体、肩挂系统、手柄、观察窗组成,手持手柄为可折叠式。(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 提供2015年及以后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请投标人在制作技术偏差表时将每一条对应检验报告的条目明确标出,如未明确标出,则视为不符合。 ★5、防弹盾牌由盾体、肩挂系统、手柄、观察窗组成,手持手柄为可折叠式。(供货时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 ★供货时提供2015年及以后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原件备查),将每一条参数对应检验报告确认,如对应不上,则视为不符合。
4 货物需求一览表项号16产品“警用防弹盾牌”参数 (二)、提供防弹盾牌生产制造商技术参数确认函且加盖鲜章,并承诺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删除本条款
5 货物需求一览表项号28产品“防爆毯”参数 ★提供2016年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请投标人在制作技术资料表时将每一条对应检验报告的条目明确标出,如未明确标出,则视为不符合。 ★供货时提供2016年及以后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原件备查),将每一条参数对应检验报告确认,如对应不上,则视为不符合。
6 货物需求一览表项号28产品“防爆毯”参数 (二)、供货时提供防爆毯生产制造商技术参数确认函且加盖鲜章,并承诺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删除本条款
7 货物需求一览表项号70产品“安检X光机”参数 通道500*300mm、多能、单视角、智能识别、联网、人包关联 【通道500*300mm、多能、单视角、智能识别、联网、人包关联】 通道尺寸 500mm(宽)×300mm(高) 外观尺寸 1586mm*760mm*1160mm(长*宽*高) 线分辨力 φ0.0787mm 空间分辨力 1.0mm(水平和竖直) X射线发生器 140kV 0.8mA(可调) X射线冷却/工作周期 油冷/连续 胶卷安全 符合ASA/ISO1600标准交卷安全 泄露剂量 <1μGy/h,距离设备外壳50mm 传送带高度 672mm 传送带速度 0.2m/s 0.3m/s可调 传感器类型 1/2.7" Progressive Scan CMOS 摄像头数量 1路 宽动态范围 120dB 视频压缩标准 H.265 /H.264 / MJPEG 最大图像尺寸 1920× 1080 帧率 50Hz: 25fps (1920× 1080,1536× 864,1280 × 720) 存储时长 不低于30天 违禁品识别种类 15大类41小类 系统登录方式 指纹/密码 显示屏尺寸分辨率 21.5",单显,1920×1080 功耗 <0.56KVA 电源 220VAC(±10%) 50±3Hz 工作湿度 10%至90%(在不凝结水滴状态下) 工作温度 0℃~45℃ 重量 340kg
8 开标/截标时间 项目暂停,开标/截标时间另行发布变更公告 2021年7月19日13:00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宁市兴和路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赵涵燊

项目联系方式:0771-2440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805室

传 真:0771-3304082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3304082

版权声明: 本文由老葡萄京官网(中国)官方网站 2021-07-15 转载于互联网,如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于本站联系!

文章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老葡萄京官网(中国)官方网站

ad